周杰倫起訴!蘇炳添起訴!它“捅婁子”了?

“這兩天網易是不是捅婁子了?”
網友的疑問
源于近兩日網易頻頻被訴的新聞
4月10日,“周杰倫起訴網易不正當競爭”新聞沖上熱搜。
4月11日,網易又遭到了體育明星蘇炳添的起訴!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01 網易游戲送周杰倫專輯
周杰倫:與我無關!
去年7月,周杰倫發布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網易雷火出品的游戲《天下3》在微博發起了“轉抽送100張周杰倫新專輯”活動。但對這一活動,周杰倫方面并不認可。
三天后,杰威爾音樂官博發表聲明,表示“本公司強調從未授權該游戲使用周杰倫之音樂作品,亦無授權其贈送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該公司活動與杰威爾音樂無關,亦與周杰倫無關,并非官方授權活動?!?/strong>
在浙江潤杭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思穎看來,如果網易雷火只是單純購買了一批專輯用來送游戲用戶,通常來說問題不大,“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他們在宣傳當中屢次提到了周杰倫并可能因此獲得大量流量,就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關系?!?/strong>
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定義,“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因為《天下3》的宣傳,一些粉絲可能誤以為這款游戲和周杰倫有關,網易雷火有借助周杰倫的影響力進行引流,破壞商業規則的嫌疑?!?span style="color: rgb(79, 129, 189);">此外,在周杰倫和網易的案件里,網易是有可能對周杰倫及杰威爾公司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等帶來損害的。
從實際宣傳看,《天下3》確實屢次提到了“周杰倫”,并且在游戲里也推出了名為“周杰倫最新專輯·憑證”的道具,用網友的話來說:“蹭了周杰倫的流量”。
周杰倫連同旗下的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起訴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件由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開庭排期為4月17日。
02 蘇炳添多次為維護肖像權出手
4月11日,企查查APP顯示,蘇炳添起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侵權,案件將于5月18日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針對蘇炳添起訴網易侵權,網易有道相關人士回應,已在第一時間刪除文章,盡可能消除侵權影響,并積極配合訴訟。
由于目前案件沒有公開信息,朱思穎判斷,此案大概率涉及肖像權和名譽權的糾紛。這也符合蘇炳添的一貫作風。
記者也發現,根據裁判文書網顯示,蘇炳添曾因肖像權糾紛起訴多家知名企業,包括南通市通州區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光大銀行廈門分行等,2022年年內,就曾起訴12家公司,判決賠償金額2500元至20.5萬元不等。
03 網友評論
對于網易頻頻被訴的新聞,網友評論趨于一致,認為這是網易“應得的”。
04 企業頻頻“蹭流量”
明星名人維權一波又一波
近來,一眾明星扎堆起訴企業侵權,縱觀圍繞明星發生的侵權糾紛,其中因為“被代言”而產生的名譽權以及肖像權糾紛占據了相當大的一部分。
2022年8月,黃渤起訴山東鼎味康有機食品有限公司擅自在其經營銷售的“鼎味康”品牌餅干等多款產品的外包裝顯著位置使用黃渤的肖像、姓名,擅自p圖宣傳和分銷產品,侵犯了黃渤的肖像權、姓名權。最終,法院判決鼎味康公司公開向黃渤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6月8日,肖戰起訴深圳市利鴻源貿易有限公司、義烏市瑞晶眼鏡有限公司擅自將本人肖像和姓名用于店鋪和產品的宣傳及推廣,并惡意P圖。法院判決,此行為侵犯其肖像權獲得勝訴。利鴻源公司、瑞晶眼鏡公司需立即刪除侵犯肖戰肖像權的內容,致歉并分別賠償肖戰5.8萬余元、4萬余元。
比如劉昊然起訴食品公司侵權案勝訴,被告方需賠30萬元。2022年5月,順天緣公司未經劉昊然許可,擅自將劉昊然的肖像及簽名用于其產品的外包裝,侵犯了其肖像權和姓名權,順天緣公司需賠償劉昊然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萬元。
比如林俊杰起訴B站及up主,索賠27.5萬元。2021年9月23日, 林俊杰與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權糾紛一案新增送達公告,公告詳情顯示,原告林俊杰訴被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權糾紛一案,請求判令被告肖某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5000元,以上共計27.5萬元等。
“葛優躺”可謂最具現象級的一款表情包,但正是因為這款表情包,有公司被葛優起訴并索賠。早在2019年,“葛優躺”侵權案就已落判,葛優獲賠7.5萬元。
……
05 是明星們“玩不起”
還是企業、民眾法律意識淡???
在林俊杰訴訴B站及up主一案中,林俊杰被UP主“AI換臉”,他可以是《哈利·波特》中的羅恩,可以一人分飾《還珠格格》中的所有角色,可以反串韓國女星張娜拉……就像蘋果電腦的廣告詞所說,下一個林俊杰,何必還是林俊杰呢?
B站部分UP主發布的AI換臉視頻(截圖)
于是,他向換臉視頻的創作者、UP主瓜某寄出律師函,認為其侵權并索賠,依照以往的案例,后者敗訴的概率極大。
不過,并不是所有聲音都支持林俊杰看上去合理合法的訴求,在相關新聞的評論區里,最常出現的指責是“玩不起”。
這種“玩”的心態被用在了很多明星、名人的身上。王祖藍“模仿”Taylor Swift演唱《Love Story》,黃曉明版《人類高質量油膩說唱》,頂級神顏吳彥祖被換臉成頭發稀疏的“蘇大強”,歐美女星斯嘉麗搖身一變成了《武林外傳》中的佟湘玉,賈玲變千頌伊,彭于晏換臉成宋小寶……不少明星相關的表情包也成為了大眾傳播的熱圖。
這些網友認為,既然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日常依靠展示形象獲益,那相比普通人,自然應該讓渡更多的隱私空間,供大家討論甚至玩梗。動不動就發律師函,就是“玩不起”,如UP主瓜某最近的一條動態中所寫,“有很多網友還是支持我的”。
但是,也有評論言:當別人覺得這個玩笑不好笑的時候,就不是玩笑了。張杰起訴B站UP主,張翰也曾一度發怒,斥責“邪魅一笑”的劇照被做成各種表情包的行為是對自己的“不尊重”,陳凱歌導演曾怒斥自己的電影《無極》被剪輯成無厘頭短片《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說出了一句年度流行語:“我覺得人不能無恥到這樣的地步!”
玩梗、P圖、蹭流量……這些行為的法律界限到底在哪?
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副教授、北京物權法研究會理事翟遠見:
一:《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便是影視作品,其人物肖像權也歸明星所有。
二:除了依法正當使用肖像的行為外,凡是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傳播他人肖像的,原則上也屬于侵犯他人肖像權行為。這里的肖像不僅指五官特征,同時還包括其身體特征。
法律界著名人士羅翔老師:
法律對于名譽權的保護是比較充分的,無論是侮辱,還是誹謗,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在網絡空間,我們很容易把他人符號化,而忘記了對方也是一個和我們一樣有血有肉的人。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
對此,你怎么看?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